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各部门)的机关本级及其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所属的各级事业单位。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