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救灾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应急部管理。财政部负责救灾资金预算管理,依法下达预算。 应急部提出预算管理及救灾资金分配建议,指导救灾资金使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督促指导地方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