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四章 预算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预算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