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四章 预算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预算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 应急部应当指导灾区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会同财政部督促地方有关部门按规定安排使用救灾资金,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年度终了开展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