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四章 预算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预算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救灾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