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五条 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在项目申报、审批过程中,一切接触申报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负有对申报项目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