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条 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组织查重部门应将查重评议的结果,及时反馈有关单位。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