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为应对应急突发事件需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可不进行查重评议。涉及国防领域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不适用本办法。购置单台(套)价格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有关单位要合理统筹利用仪器设备资源,减少重复购买,提高资源和资金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