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条 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十条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条 省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健全管理机制,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行业指导和预算绩效管理,压实项目管理责任,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