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2013年) 第二章 受理转让申请 第六条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2013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受理转让申请 第六条 文交所承担产权转让交易申请的受理工作。实行会员制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网站上公布会员的名单,供转让方、受让方自主选择,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