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十六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0年8月7日印发的《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财预〔2000〕128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