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六章 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对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