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八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八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收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