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当按照经批复的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剂。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