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五章 转移支付 第二十五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转移支付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应当在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省级政府财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