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五章 转移支付 第二十四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转移支付 第二十四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