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2009年) 第三章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第十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2009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第十三条 副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 办公桌1组; 办公椅1把,桌前椅1把; 文件柜1个,书柜1个; 单人沙发1组(2个),茶几1个。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