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七章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七章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