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中央水毁抢修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