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四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 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中央水毁抢修资金合理分配、及时下达,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