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需通过网上办理平台向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扫描件,国有控股企业需提交国有资本控股的证明;

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等管理技术人员受过专业培训的证明;

库区平面示意图及仓房(油罐)等设施设备照片;

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