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条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八十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条 对发生生产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