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25年) 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六十七条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25年) 第六十七条 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六十七条 初步核实的工作一般应当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工作需要,最长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