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2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其他不良后果的程度,可以根据违规情节和结果影响等,划分为一般不良后果、较大不良后果、重大不良后果:

一般不良后果,是指违规情节较轻,影响主要在涉事企业层面;

较大不良后果,是指违规情节较重,影响主要在相关行业或中央企业整体层面;

重大不良后果,是指违规情节严重,影响主要在国家和社会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