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六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六条 企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与实际完成值差异较大的,国资委将要求企业作出专项说明,无正当理由的,国资委将给予警示。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