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五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五条 企业在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或者上报的财务预算报告与内部财务预算不符的,国资委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