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按时上报财务预算报告或者上报财务预算报告不符合统一编制要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及财务预算执行监督不力的,国资委将责令整改。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