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2004年) 第二章 审计机构委托 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2004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审计机构委托 第十三条 企业与承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之间不应当存有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