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年度净利润、经济增加值等指标目标值可设置为三档。
第一档:目标值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或者明显好于上年完成值且增幅高于总体目标增幅。
第二档:目标值不低于基准值。
第三档:目标值低于基准值。
经行业对标,目标值处于国际优秀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不进入第三档。
第一档:目标值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或者明显好于上年完成值且增幅高于总体目标增幅。
第二档:目标值不低于基准值。
第三档:目标值低于基准值。
经行业对标,目标值处于国际优秀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不进入第三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