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中央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降级处理(附件2):

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

发生重大(含重大)以上环境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