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加强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培训,提升全员意识,提高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