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三章 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 第十七条 大型企业集团在采取国内标准进行评价的同时,应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进行评价,开展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标活动。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