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六章 审计工作结果 第四十四条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审计工作结果 第四十四条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果,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