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和信息报告内容。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损害程度、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