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四章 监测与预警 第二十七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监测与预警 第二十七条 预警或风险提示发布后,中央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转移疏散人员、预置应急力量、调集物资装备、保障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等措施,必要时应当采取人员撤离、停业、停工、停产、停运等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