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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针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且可能对本企业造成危害时,应当及时面向企业内部发布预警或风险提示;可能对社会产生影响时,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