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