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