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