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中央企业是资本预算执行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获得资本预算支持的中央企业应当按照资本预算批复要求,编制资本预算执行计划,依法自主决策,规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