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一章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资本预算)支出执行的监督管理,提高资本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本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本预算支出执行(以下简称资本预算执行)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按照资本预算管理要求… 第三条 中央企业是资本预算执行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获得资本预算支持的中央企业应当按照资本预算批复要求,编制资本预算执行计划,依法自主决策,规范组织实施。 第四条 国资委根据出资人职责和资本预算管理规定,对中央企业资本预算执行情况(含绩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