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九条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现状与发展环境。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发展环境分析和竞争力分析等; 发展战略与指导思想; 发展目标; 3年发展、调整重点与实施计划;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需要包括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