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十条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企业在制订发展战略和规划时,可参照国资委编制的《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应当涵盖其提出的内容。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