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包括3—5年中期发展规划和10年远景目标。编制重点为3—5年发展规划,并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的变化和发展适时滚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