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国资委组织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意见反馈企业。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