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决定(1950年) 五、

五、 小商和小販。沒有或只有少量資本,向商人或小生產者購入商品,向消費者出賣,不雇請工人或店員,自己從事商品流通過程中的勞動以爲生活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人,稱爲小商。經常流動行走的小商,稱爲小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