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决定(1950年) 丙、

丙、 政務院的若干新决定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爲了正確地進行今後的土地改革,除開「怎様分析農村階級」和「關於土地改革中一些問題的决定」兩個文件中所規定的各項原则外,特作下列各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