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决定(1950年) 十、

十、 宗敎職業者

凡在緊靠解放前,以牧師、神父、和尙、道士、齋公、看地、算命、占卦等宗敎迷信的職業,爲主要生活來源滿三年者,叫做宗敎職業者,或迷信職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