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决定(1950年) 四、 各省人民政府得根據各地方的實際情况和本决定公布之交件所規定的原則,頒佈劃分階級的補充文件。 二、 富裕中農 (1)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决定(1950年) (1) 四、 各省人民政府得根據各地方的實際情况和本决定公布之交件所規定的原則,頒佈劃分階級的補充文件。 二、 富裕中農 (1) 富裕中農是中農的一部分。富裕中農與其他中農不同的地方,在於富裕中農的生活狀况在普通中農以上,一般對於別人有輕微,其他中農則一般無剝削。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