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各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省(区、市)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中央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阶段性集中检查。

项目检查的方式有:卷宗抽查、当事人回访、接受举报、实地考察、组织审计等。